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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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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三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委托全国各地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递交窗口办理商标申请。
    在互联网时代,以上三种途径都主要是以网上申报为主,并且商标申请日是以商标局注册处(北京)的计算机系统登记日为准。目前第三种途径只能办理商标新申请业务,关于商标的其他后续服务目前全国各地的商标事务所才能提供全面性的专业服务。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四、申请前的查询
    目前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要2-3年时间。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大约2-3年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后再提交申请书。

 五、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以法人或者其公司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二)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三)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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